4、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。
三级企业: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l、城市道路工程(不含快速路);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;公共广场工程;
2、2万吨/日及以下给水厂;l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;l立方米/秒及以下给水、污水泵站;5立方米/秒及以下雨水泵站;直径二米以内供水管道;直径1.5米以内污水管道;
3、总贮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巴自场(站);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/日燃气工程;2公斤/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、低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下热力工程;直径0.2米以内热力管道。
4、生活垃圾转运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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